(一)按照《平顶山市行政执法监督要点(试行)》的规定监督全市行政执法部门及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工作;
(二)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社会各界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通过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反馈;
(三)按时、按要求参加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的“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综合检查、座谈研讨、会议培训等活动;
(四)通过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提出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意见和建议。
聘任期限
行政执法监督员属于无报酬的社会志愿活动。行政执法监督员每届聘任期限为3年,可以连任;聘期届满未续聘的,自然解聘。每年年终,对行政执法监督员每年的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履职不到位的,不予续聘。
选聘程序
(一)报名
遵循公开、公正、择优选聘的原则,采取自主报名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推荐单位和符合条件的公民可填写《汝州市行政执法监督员申请(推荐)表》(见附件);填写有关情况后,将报名表发送至电子邮箱,纸质版送至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汝州市司法局203办公室)。
(二)审查
根据履职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统一进行面试,择优确定拟聘人选。
(四)公示
拟聘人选在汝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五天。
(五)聘任
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颁发聘书和汝州市行政执法监督证,并向社会公告。
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4月20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5-7268821
电子邮箱:rzssfjdyq@163.com
地址:汝州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汝州市司法局二楼203房间)
本公告由汝州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汝州市行政执法监督员申请(推荐)表》
2022年4月6日
汝州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选聘第一批行政执法监督员公告(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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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汝州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选聘第一批行政执法监督员公告(1).doc
原标题:汝州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选聘第一批行政执法监督员 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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